一般项目: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;文艺创作;数字内容制作服务(不含出版发行);电影摄制服务;专业设计服务;摄影扩印服务;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;广告制作;市场营销策划;箱包制造;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;文具制造;会议及展览服务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。